关于“伏以”

2022年04月11日 09:00 来源:今日常山 作者: 编辑:钱志勤

  曾令兵整理

  近几年我在抖音上发了不少关于喝彩的视频,获得许多网友的肯定,但他们有向我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喝彩第一句要用伏以来开头?

  我今天就来好好地给大家回答一下。相信大家听完后都会觉得豁然开朗。

  先让我讲一个故事,故事从鲁班说起。鲁班是春秋时期我国著名的木匠、戏班鼻祖。

  姬姓,名字叫公输般,公元前(507-444)年间的人物,因为他是山东曲阜滕州鲁国人,所以又叫鲁班。两千多年以来,鲁班一直深受工匠们的崇拜,木匠、泥水匠、石匠等行业的人也都尊他为祖师爷,据说到现在还有鲁班建造的房子、桥梁、宝塔等作品存世。鲁班发明的锯子和刨子也至今为木匠们所延用,据说他还制作过会活动行走的木头马和木头牛。

  鲁班有一个聪明好学的徒弟叫伏以,伏以造的木头牛、马不会活动。眼看鲁班考核徒弟们的期限临近,伏以因为师傅的保守而焦急烦恼,整天闷闷不乐。有一天师娘看出了伏以的心思,就教他藏到她和鲁班睡觉的床底下。晚上睡觉的时候,师母有意就问鲁班:“伏以造的那个木牛跟你又没什么两样,为什么不会走呢?”鲁班一五一十地把一个关键的技术说了出来,藏在床底下的伏以听得一清二楚。几天后,伏以做的那个木牛也会动了,鲁班看到后就知道是自己的妻子泄露了机密,并且怀疑伏以跟自己的妻子关系不一般,便萌生了报复之心。

  有一天,鲁班帮人家建的房子上梁了,就叫伏以爬到屋顶上去喝彩。伏以爬上去后,鲁班念咒语做了一个法术,然后手指向他的徒弟伏以,伏以就从房顶掉了下来摔死了。师母得知伏以死了,知道是鲁班害的,就把实情告诉了鲁班。鲁班得知真相以后后悔不已,之后每次上梁都不顺利,满脑子都是伏以的影子。妻子就劝鲁班上梁喝彩时尊伏以为先,于是鲁班每次喝彩就喊伏以的名字三声,把伏以的名号放在前头,以表达自己的忏悔和对自己徒弟的怀念。果然从此之后,鲁班上梁就顺顺当当了。

  从此,喝彩的人第一句就先喊叫伏以,一直流传至今。

  此外,这个故事还有延伸的系列故事。鲁班自从上梁尊伏以为先,喊三声伏以后,伏以的魂魄就跟随而来,鲁班上梁才得以回回顺利,伏以也托梦鲁班,因怨气太重,不能往生。想一直跟随鲁班身边。鲁班也非常思念伏以,就想着如何能给伏以一个藏身的地方。鲁班把木工的斧头设计成只度七分榫,榫留三分凹槽,让伏以藏身在这个凹槽里边。这七,意味着凡事学无止境,只争七分即可,没有第一。这个寓意流传至今。所以,你们看到的木工的斧子、木匠斧头都是只度七分,当然,其他的生活斧头没有这个要求。

  还有人问:为什么在红白喜事上面,卜卦、请神都在使用伏以一词呢?

  这个是我们要研究讨论的核心话题。

  大家先看看我收藏的百种百年以上的古籍,其中出现“伏以”不下百次,上梁、婚俗、丧事、生日、卜卦、道士、请神、龙自舟上水等,“伏以”都有使用。

  我们从字面来解释,“伏以”应该是“伏”下身子,“以”此姿态向您禀告以下的内容,

  所以我们看到在做仪式的时候,请神的法师都会先点三支香。古人认为通过香的烟雾可以将天和地之间沟通,接下来他们会口喊“伏以”,然后把东家的祈福和祝愿内容通过喝彩师符咒语祷告天地间。

  这个源头可以追溯到中国符咒文化进入的源头,这些文化多数来源于道家,这是比较明确的一个事实。秦汉时代有“急急如律令”的说法,是秦汉政府公文里摘录下来的用语,然后逐渐成了道家符咒中的一句常用语,而这些词在他们政府公文中的行政文化里的出现,对后代的文化影响是非常非常深远的。比如这个“急急如律令”,就是说他们公文里这份文书具有号令性、有法令意思。伏以一词,则更像是秦汉时代这些政府公文里提到的下级跟上级打报告时的规范用语。又比如说,臣在拜言前面就是首先念“伏以”,然后是所陈述的内容,然后再汇报,完毕后加上“伏乞”,表示汇报完毕。

  所以不管喝彩师喝彩,还是道士请神等场合,都用“伏以”开场。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说我要开始说话了,或者说我要开始祷告了。不过现在好多人都忘记陈述结束说“伏乞”了。

  经过千百年的流传,“伏以”二字的版本起了很大的变化。我收集了100多册的古籍和民间口述,各种说法不下百种,更多的是以“伏以”二字记载和出现的。当今也有不少人认为是伏羲、福也、富喜等,我认为那是不对的,因为它们没有出处。我认为有鲁班和伏以的传说故事作支撑,能更利于我们传承,这种故事令人刻骨铭心,这种文脉宣传才能经久不衰。这也是先人的良苦用心。

  由此,我认为山东省曲阜市把“伏以的传说故事”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伏以文化的传承起到了一个推动和促进的作用,这样使得这个古老而美好的故事和文化现象得以流传至今。

分享到: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 开展“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状 | 浙ICP备20004708号-7 | 浙网信办[201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浙公网安备 33082202000045号
常山县新闻传媒集团主办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上举报
衢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处置中心